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如下:
1、到所属工商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
2、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在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盖章;
3、携带上述材料到对应的工商局提交材料,等待审核;
4、若材料有遗漏或当地工商局有其他要求,则根据要求补充资料,若材料无误,领取《受理变更通知书》;
5、按照时间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刻制新印章,并注销原印章的法律效应;
7、变更银行账户和印鉴;
8、完成当地各部门要求的其他变更事项。
变更公司名称,还需准备好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公司名称变更后,还需变更公司营业执照、重新刻章、银行变更、商标变更、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都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