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为12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合同被完全行为能力人追认的,合同有效。未被追认的,则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一方当事人是12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合同是纯获利益的,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不是纯获利益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等待12岁当事人的监护人确认。监护人确认,合同即为有效;监护人不确认,合同即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