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婆买的,她出轨了,老公能分财产吗?

2026年09月27日 06:2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房子如果是老婆婚前全款买下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则房屋属于妻子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房子是妻子在婚前购买并按揭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为一方的名字。因为我国对于房屋实行登记所有制,所以这种情况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没登记的一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在婚前自己为购房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是在此前提下才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登记一方。对于自己偿还贷款的部分可以要求补偿。最后,因为妻子出轨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网友(2):

按你说的房子应该是你老婆的个人财产,那你是不能分的。其实出轨虽然在婚姻中是有过错的,但是仅仅的出轨不是你多分财产的法定理由。如果判决的时候法官酌情多分给一些财产,也只能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多分一些给你,不能分个人的财产的。

网友(3):

1、妻子无权要求分割丈夫的婚前财产。
2、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夫妻另一方无关,不存在离婚分割的问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永远是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要求分割的权利。
3、夫妻离婚时,只能处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