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来看,现在农业户口没有地的人,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不会有家庭承包地。
目前,在中国农村家庭承包地方面,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在1998年农村土地第二轮延包时,是按照当时的家庭人口将全村土地分配给各家各户的,多数村保留了一部分机动地(不超过全村总耕地面积的5%)。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多数村庄的机动地已经分配给了新增人口(新媳妇和新生儿),现在很多村庄已经没有机动地可以分配,所以新增人口无法再分摊到家庭承包地了。
2002年8月29日发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特殊情况除外);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特殊情况除外)。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又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综上所述,现阶段,国家不会允许村干部随意调整农民的家庭承包地。所以现在没有分到家庭承包地的农村居民,在一定时期内,仍将无法分到家庭承包地,只能花钱流转别人的承包地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