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核实是假的啦,不知道谁发的原稿,然后在里面那个文件改编来改编去,搞个沸沸扬扬,人心惶惶。以后看见类似这样的报道,希望大家可以先上百度去搜索一下类似的新闻来看看,然后在来评论。。。《我赞同》呵呵,畜生来的~~~~~我上次看到别的地方也是2010.6月份~~~不会那么巧吧~~~~百分之99都是串该的~~~~~真是纳闷~~~~真的无聊那你还不如去看看关于地震的书啊~~~只会道途听说就会~~~~~人家说啥就是啥~~~一点主见都没~~~~今后你怎么在社会上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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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820》,真情为百姓。前几天,在互联网上一些论坛网页里出现了“梅州兴宁在2010年6月13日会发生7-8级地震”的消息,一时间,不知道这是谣言的群众议论纷纷,一些网站还互相转载。我们栏目组也接到了一些观众的咨询电话。兴宁警方接到群众的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并于昨晚抓获了造谣者。
经过警方侦查,民警锁定该谣言的始作俑者竟是兴宁市某中学高一学生刘某。昨晚(4.28),民警在兴宁城区刘某家中将刘某抓获,查封刘某用于在互联网上发布地震消息的电脑主机。
一个中学生为何要散布地震这种扰乱人心的谣言呢?原来,今年4月25日晚上,刘某在家中上网浏览时,看到一篇内容为“广东佛山某地2010年6月13日大地震”的虚假信息,就转载到自己的QQ空间日志上。第二天晚上,他将广东佛山某地地震的帖子地点更改为梅州兴宁,其它内容不变,修改好后发布在本人的QQ空间。
【刘某:当时看到有佛山的地震,就改过为兴宁,内容没有改,改地名,发布在空间日志上。】
可让刘某没想到的是,消息发布后,就被他QQ好友转载流传。27日晚,他感到信息这样流传会造成不良的后果,便在日志上删除了这篇日志。但该篇日志内容已被兴宁论坛和铁血社区等好几家论坛转载发表。
【刘某:当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后果),原来就只有QQ好友会看到,他们也会认为是假的。(后来)发表在论坛上,他们一炒就越来越多人知道,我删得太迟了。】
当记者问起为何要发这样的消息时,刘某却说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为了好玩。
【刘某:感到好奇,就搞怪,恶作剧。】
为了好玩就在网上发布地震谣言,目前这名搞恶作剧的学生已被警方行政拘留。面对这样的结果,这名学生也很是后悔。按有关法律,这位中学生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来看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生820》,真情为百姓。前几天,在互联网上一些论坛网页里出现了“梅州兴宁在2010年6月13日会发生7-8级地震”的消息,一时间,不知道这是谣言的群众议论纷纷,一些网站还互相转载。我们栏目组也接到了一些观众的咨询电话。兴宁警方接到群众的举报后,迅速介入调查,并于昨晚抓获了造谣者。 经过警方侦查,民警锁定该谣言的始作俑者竟是兴宁市某中学高一学生刘某。昨晚(4.28),民警在兴宁城区刘某家中将刘某抓获,查封刘某用于在互联网上发布地震消息的电脑主机。 一个中学生为何要散布地震这种扰乱人心的谣言呢?原来,今年4月25日晚上,刘某在家中上网浏览时,看到一篇内容为“广东佛山某地2010年6月13日大地震”的虚假信息,就转载到自己的QQ空间日志上。第二天晚上,他将广东佛山某地地震的帖子地点更改为梅州兴宁,其它内容不变,修改好后发布在本人的QQ空间。 【刘某:当时看到有佛山的地震,就改过为兴宁,内容没有改,改地名,发布在空间日志上。】 可让刘某没想到的是,消息发布后,就被他QQ好友转载流传。27日晚,他感到信息这样流传会造成不良的后果,便在日志上删除了这篇日志。但该篇日志内容已被兴宁论坛和铁血社区等好几家论坛转载发表。 【刘某:当时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后果),原来就只有QQ好友会看到,他们也会认为是假的。(后来)发表在论坛上,他们一炒就越来越多人知道,我删得太迟了。】 当记者问起为何要发这样的消息时,刘某却说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为了好玩。 【刘某:感到好奇,就搞怪,恶作剧。】 为了好玩就在网上发布地震谣言,目前这名搞恶作剧的学生已被警方行政拘留。面对这样的结果,这名学生也很是后悔。按有关法律,这位中学生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现在很多地震谣言,这个不太可能,梅州的地理位置离地震带比较远,而且现有技术也不能把地震精确定位到一个县
毫无科学根据,近来地理变化产生的地震事故平凡!属于自然现象!就在这时,有人借机散步谣言,企图打乱人心,搞得人心惶惶,这样好让那些不法之徒有机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