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 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 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 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和随机因素的影响,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 而成。
国房景气指数选择 2000 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 100。通常情 况下, 国房景气指数 100 点是最合适的水平, 至 105 点之间为适度水平, 95 95 以下为较低水平,105 以上为偏高水平。
由政府统计部门编制,是代表国家行使统计监督职能的政府行为,因此,具有及时性、综合性和权威性等特点。 其计算分为八个部分:
一 确定指标体系,
二 建立原始指标数据库,
三 消除量纲的影响,
四 确定权数,
五 确定基准对比时期,
六 消除季节、价格因素的影响,
七 建立分类指数和国房景气指数计算数学模型,
八 国房景气指数计算结果的分析报告。 通过分析报告可综合反映全国房地产业运行的景气状况,政府可以据此制定房地产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政策,出台调节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投资者可以接受信息的正确导向,权衡投资的得失利弊,支配自己的投资行为.这样就对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信息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