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保护知识产权吗?

2026年09月19日 19:54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专利的自我保护,从而导致企业的竞争力下降,时常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慢!这是过度的保护带来的消极因素.企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的管理.那意味着垄断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法都是发达国家定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其客体是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通过对发明创造和创新创意进行保护来鼓励发明的创新热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利弊共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可取,需要对这种保护的社会收益和成本进行权衡.总的来说,它激励了人们的创作热情,促进了科学技术生产力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又要以在某种程度上的自由竞争为代价.因此,知识产权保护任重道远,用法经济学手段进行分析能够更好的完善这一制度.

  保护知识产权只是为了让富人更富罢了。比尔·盖茨因此成为世界首富!
  当我们普通老百姓面对价格便宜质量又好的假名牌时会怎么想?高兴!上海襄阳路市场曾经如此火爆,吸引了无数中外消费者;花很少的钱就可以买到完全可以和正版软件想比美的XP操作系统,方便了多少人?要不然电脑岂不成了有钱人的专用品?随便在街头就可以买一部世界大片,让我们可以在家里舒服地享受……
  我想起了两个人,两个令人敬佩的人:一个是居里夫人,她发现了镭,没有申请专利,她说镭属于全世界!另一个是王选院士,他的照排系统没有申请专利,他说这属于大家!

  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加快,知识产权全球一体化也只是迟早的事情,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出来以后,你不保护,那外国保护了,全世界都要向权利人交使用费,这是目前发达国家在世界范围内想努力促成的一项制度,也就是说大势所趋,中国只有去适应,否则你就会被淘汰,另外,从国内看,我国也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家、创造者,他们为了发明、为了创造耗费了毕生的心血,有的甚至倾家当产,但最后研究成果确被别人一分钱不花的拿去了,这公平吗?那这以后还会有人去研究、去创造吗?大家都等着别人的研究成果就行了,那中国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成为世界强国?

  中国可以说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但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只有中国人民有了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了一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氛围,建设创新型国家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在中国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任重而道远~
  中国要保护知识产权,既是世界的需要,也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从世界来看,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为加入WTO向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中国如果不严守信誉,世界上的公司将不在中国投资,不和中国人做生意,试想培育一个世界知名品牌需要投入多大的精力,花费多大的心血?名牌的高价位是品牌价值的体现,当老百姓随便在地摊上就能买到"价格便宜质量又好的假名牌"时,名牌还能否称之为名牌?一个中国的老百姓积攒了很久的钱买了一个高档名牌产品,却被别人认为肯定是冒牌,随便在地摊上就能买到时,心里又会怎么想?况且人都是利益主体,无论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注册商标的持有人都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如果创造成果得不到保护,将大大挫伤人们的创造热情,不利于人类社会的进步.从中国自身来看,中国要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中,在知识经济时代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就必须适应并利用相关的法律,政策,中国如果能诞生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就可以向外国的使用人收取专利使用费,中国如果有一大批向可口可乐,麦当劳这样的世界知名品牌,也可以通过商标特许,收取品牌使用费,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把中式快餐开遍全世界,提升国家形象的同时,赚老外的钱.
  当然如果一味地保护知识产权,在某种程度上会阻碍知识的传播,所以法律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方便社会公众利用智力创造成果间一直在寻求一种平衡,如著作权法设立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专利法和商标法设立了权利穷竭等制度,这里三言两语阐释不请,有兴趣的人可以找相关的书读一下. 总之一句话: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最终凭借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中国会在保护知识产权中获益,但保护知识产权也要有个度,特别是现阶段,中国不应一味响应发达国家的号召,追求过高水平的保护,而应该在WTO 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之下,制订既满足国际社会最低标准,又符合实际的知识产权战略,提高全体人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这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发明、创造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一个民族的创造力直接影响其发展、壮大。那些发明者、创造者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这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促进整个民族的进步。

网友(2):

知识产权的保护就目前各国和国家社会上学者和政府的态度而言,基本上都认为有必要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主要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保护知识产权的理论合理性根基主要有财产利益说和人格精神说,也就是所谓的从自然法还是从财产经济利益角度考量的问题。世界上现在,大陆法系国家基本上持人格利益的观念,英美法系主要是美国则从实际角度考量。
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保护相应的知识产权,促进作品和技术的创造发明,促进他们的传播,从而推动人类文明技术的迅速发展。目前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这种作用也已经得到充分体现。所以知识产权就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力。

您问是否有必要保护,无疑,就现在来看很有必要。当然有很多学者提出现在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和一些保护力度是否合适的问题。很多学者也对最基本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理论基础提质疑。比如,有学者认为,通过法律保护之产权从而促进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这就是一个谬论,实际上根本站不住脚。直到现在,根本没有任何理论研究论证了保护知识产权就已订婚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个人而言,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保护模式有一些怀疑,但是我也充分认同知识产权在促进和刺激人类创作和发明上的作用,他促进了作品的利用和传播,通过保护创作人发明人的经济利益,保障他们的生活来源,进而实现全社会更多的人通儒道创作型工作中来,这是很大的成功,这也是为什么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迅速在世界蔓延开来的重要原因。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现在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充分利用自己知识产权制度发达,自己知识产权资源实力雄厚的优势,强行向发展中国家输出这种后殖民主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在原有WIPO框架下,通过WTO建立了TRIPS协议,大大提高了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全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现状与经济发展水平,这些导致很多国家对WTO的合法性根基提出质疑。

因此我们要在不断提高我国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同时,万分的关切知识产权的负面问题。比如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的垄断性问题,专利权的法定许可问题,商标权问题中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问题。 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制定好的游戏规则中练就一身本领,从而维护我们自己的国家利益。

现就说这些,不知道您怎么想?

网友(3):

十分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