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元旦假期温馨提示如下:
1、外出旅游的业主,请务必锁好门窗,反锁好入户门,关闭户内水、电气等总阀;同时请勿在家中存放大量的现金及贵重首饰和物品,外出时请您照顾好老人及小孩。
2、为了防止他人进入楼宇,请您进出小区及单元时,务必随手关闭单元门,以防尾随;走亲访友等人员进入小区时,可通过楼宇可视对讲呼叫对应单元,核实身份后给予便利通行。
在此提醒各位业主:如遇敲门无应声,请勿给予开门,及时电告物业服务中心,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到场,特殊情况下可报警处理;为维持小区正常秩序,节日期间小区业主亲朋好友来访时,请配合门岗做好访客登记,避免闲杂人等进入。
3、如遇节假日雨雪天气,请做好保暖防滑措施;雾霾天气时,请戴好口罩,防霾减霾。
4、驾驶车辆出行时,请保持车距,请勿酒后驾车,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5、车辆停放后,请您务必关好车窗和后备箱,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6、节假日期间,请勿进行装修噪音施工,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物业有哪些权利?
1、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2、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