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教育问题。《教育法》明确规定,每个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教育是每一个孩子都享有的平等的权利。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实施以后,从根本上使教育得到了普及,几乎所有适龄儿童都走进了学校。
随着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情也越发急切。他们深知孩子多学了一项技能未来就能多一条出路。于是,许多家长盲目地让孩子学这学那,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校的教育,家教一时成风。
家教对孩子的教育如何,恐怕就很难用“好”与“不好”来概括了。“好”:根据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适当请些家教,与学校教育形成互补(学校的班级教育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一些孩子个性特长的发展,不利于因人而异地因材施教,这一点我们应当承认),有利于孩子某些兴趣特长的发挥。“不好”:有些家教是家长不负责任的表现。一些家长以工作忙、没时间或其它理由,把孩子的教育推向了学校或家教,还堂而皇之地说舍得为孩子投资。用钱作为对孩子教育的投资,它与孩子的成才是不成正比的,只有尊重孩子的人格,重视不同孩子的个体差异,理解了“人才”的真正含义,才能够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材。
家教,可以作为教育孩子的一种方式,但教育孩子绝不能依赖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