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欠工程款14年未付本金,只付利息。怎样追讨
镇政府于1998年开始小城镇建设。由我垫资建设,次年初(1月31日前)全部付清。该工程于2002年全部完工验收。共计金额(514199.56元)。期间(1998.6-2004.1)共付工程款180869.25元。到2004年7月23日止;共欠本金333330.30元,利息78147.68元。并于2004年7月23日再次签订付款协议。于2005年7月24日前付清所欠利息。本金利息次年一月底付清。从2005年开始只付了本金利息,到现在为止未付所欠利息及利息产生的利息。由于子女成人买房子需要资金,请问?我怎么追讨此款。请提供援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