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30天后才能办理离婚吗?

2026年09月21日 09:56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您好,是的。
您在申请离婚之后,民政局会依法受理,之后您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等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您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收到离婚证之后,您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离婚冷静期阶段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经的过程,如果您未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您再想离婚就需要下次重新申请和等待冷静期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7 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网友(2):

当然是这样子的规定了,否则叫什么30天冷静期呢,冷战期结束之后,有30天的办理期,办理期内如果不去办理的话就要重新预约再重新冷静了一遍。

网友(3):

是的,离婚冷静期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的时间段,让夫妻充分考虑清楚后再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