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标准课桌尺寸及要求为:600mm×400mm。
1.为学生所用课桌,从最早的学堂里的八方桌开始,用于学校,学堂学习的桌子应该统一为课桌。课桌凳的功能尺寸标准,主要依据我国近年的人体测量资料和专门调查,由卫生部提出,由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重新修订颁布,此前的两项旧标准同时废止。
2.课桌分为“4号”、“5号”两种标号,分别供初中、小学年级的学生使用,并建议“4号”桌椅主要供初一年级学生使用,“4号”课桌的桌面高度,标准就是67厘米。而对于一些特殊身高的学生,学校则可另行调配课桌凳。
3.桌椅过高会造成学生用眼过近导致近视,并且脚不能完全平踏地面,使身体不稳,容易疲劳。但是课桌椅过矮,学习室弯腰低头,容易引发驼背和诱发颈椎疾病。
600mm和1200mm。
根据《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2002)》规定:中小学校课桌椅尺寸:桌面宽(左右方向),由原来的550mm~600mm(单人用)和1000mm~1200mm(双人用)分别修订为600mm和1200mm。
扩展资料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课桌椅的排距应为:小学不宜小于850毫米,中学不宜小于900毫米,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毫米。靠近墙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毫米。
(2)教室前排课桌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为2000毫米,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毫米,中学不宜大于8500毫米。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毫米的横向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