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轻伤我方轻微伤怎么判?

被派出所定的寻衅滋事、对方轻伤二级、我方轻微伤、事情发生了半年了、协商两次对方要价太高、我方赔不起对方不同意和解、现我方人被拘留二十多天了、我方有积极赔偿、对方就是想把我方人栽进去、但是我方两人、事起因是因为我老公、但把对方弄伤的是我老公的哥哥、按程序走我老公和他哥哥怎么判、求各位懂法的朋友帮帮我、
2026年09月18日 16:1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应当进行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网友(2):

轻伤三年以下,还有个事情经过,让法院判,对方是狮子大张口,判不了刑的,互殴谁受伤谁有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