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被人捡走,可以立案调查并起诉吗?

前天(2015.3.30)晚9点多,不慎遗落的I6被一个女生捡走了,店内的录像,拍下了全过程,街道刚好换了高清摄像机,拍到了女生的脸和全身,和离开方向。(下附比较模糊的截图)根据刑法,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I6则价值6388元。当晚报警只做了笔录,警察表示我保留店内的视频只能用于日后起诉,街道摄像头录像不能拿走。警方给我的感觉是不做后续调查。可是掌握着那么多的资料,其实是完全可以追踪下去,但需要层层申请权限,与观看视频。我希望案件能继续调查,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呢?是否可以要求警察通缉该女子,然后起诉呢?我查到的通缉的对象必须同 时具备三个条件: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我认为是满足的。(很多人说,手机嘛,丢了就没了,只能怪自己不小心,下次注意点;警力不会浪费在这种小额案件上的。这个道理我懂,但是正是由于从来没有一个杀鸡儆猴的案例,让犯罪和不道德的底线一退再退,所有欲望可以随时无顾忌地滋生,无所约束地发生;人民公仆遇到“麻烦”“小”案件不处理的形象深入市民和犯罪分子的心里,接下来只有越发的无奈和越发的猖狂;这件事情上充分地知道自己的大意与错误,追寻下去也是我的一份不甘心,也想为遇到了很多同样遭遇的人发声!)
2026年09月23日 13:1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既然已经报警,等待警察的侦破结果。同时您搜集证据,找到对方,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七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一百零八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网友(2):

根据我国刑法,捡拾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属于侵占罪,侵占罪告诉才受理。如果你向该人要了你的手机,他依旧没有还,则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报案,此时就会受理,开始立案侦查

网友(3):

支持楼主,确实需要深究,就是因为默不作声的人太多才会造成现在道德低下的现状。

网友(4):

楼主,我也遇到了一样的情况,也在超市被人捡去,监控也拍到了,可是你怎么能找出这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