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的一位朋友和小区里的邻居相约拼车上班。最初两人相处甚是融洽,就没有收钱。某个雨天,拼车出行时轮胎打滑,车子撞上花坛后侧翻,朋友自己没什么事情,搭车人却腿部骨折进了医院。尽管没收人家钱,但对方认定是车主驾驶不慎造成,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医疗费。“车主也觉得自己很冤,但拼车这种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保障,在事故责任认定中毫无疑问是他付全责。”张先生说,朋友不甘心,又以友情搭车未收取任何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减轻赔偿数额,结果仍是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