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房贷抵扣个税的方式是:可以通过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或者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1、清楚房贷减免个税要求:不管是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只有享受了首套房贷利率的才能减免个税,并且房贷要处于还贷状态中,还贷时间不能超过240个月,要是已经结清的房贷或者还贷时间超过240个月的都不行。每个月只能减免1000个税。2、需要进行申报才能减免:纳税人在手机上下载个税APP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的常用业务栏上可以看到“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选择住房贷款利息,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再按提示完成基本信息、房贷信息填写,再选择扣除比例,最后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按照商业贷款基准利率5.90%计算:1.等额本息还款:贷款总额1,800,000.00元还款月数240月每月还款12,792.13元总支付利息1,270,111.63元本息合计3,070,111.63元2.等额本金还款:贷款总额1,800,000.00元还款月数240月首月还款16,350.00元每月递减:36.88元总支付利息1,066,425.00元本息合计2,866,425.00元
公积金贷款是很多人买房首选的贷款方式,而人们也会关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如何,而在2020年,多家银行宣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按照“LPR利率+基点”的浮动利率来进行定价,这个利率一直沿用到现在,那么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这个LPR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利率和LPR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是不会与LPR相关的,当前仍然按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虽说公积金贷款不与LPR挂钩,执行的是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但也遵循浮动利率。在贷款期限内,若央行调整了贷款基准利率,那下一年的1月1日起就会执行新利率,所以也有可能变动。
LPR利率跟商业贷款利率有关,因为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本身就是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基点数一经确定保持不变,LPR一般是以1个月作为重定价周期,而每个重定价周期一到,在重定价日,就会按照最新LPR算上基点数得出新利率,然后在下一周期执行,直到下一个重定价日的到来。
如果是在2020年之前办理的房贷,若客户在操作利率定价转换时选择转为固定利率,那在之后的贷款期限,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选择“LPR+浮动利率”的话,那利率之后还是会浮动变化的。
当然也有不少朋友办理的是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如果是新办的房贷,那么其中的商业贷款利率是会随着LPR利率浮动变化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会变动。
总的来说,LPR利率跟商业贷款利率是呈正相关,而目前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分别下降10个基点和5个基点,LPR利率下降,商贷利率下降,商贷客户有所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