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的具体规定问题:经营赌场,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包括在网上开设赌场,如在微信群里开设赌场。
开赌场判刑问题:依据《刑法》的明确规定。
一、如何正确区别赌博和娱乐
1、从主观方面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
4、看彩头量的多少,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在认定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二、网络上赌博玩家会坐牢吗
关于网上赌博会不会被抓,应当结合行为人的具体情况分析,赌博行为没有违法或者构成犯罪的,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网上赌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能被处以行政处罚。若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可能涉嫌构成赌博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网上开设赌场的,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但是,是否会被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也需要从具体的犯罪情节进行判断。
三、赌博金额是多少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因此赌博罪的构成要件,一是聚众赌博,即纠集多人进行赌博。二是开设赌场,即为赌博提供场,并以从中获取的收入作为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其次在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即通过赌博获取财物。一、赌博罪的赌资金额的认定:(一)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二)代理赌博网算开赌场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人、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军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