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具体相看学校关于休学的相关规定,或者咨询孩子的班主任老师; 以下供参考: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2,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4,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