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列举私募产品发行方式的种类,并简要说明

2026年09月14日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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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统计显示,按照目前自主发行产品募资方式分类,共有标杆产品、试点产品、“壳”产品、阳光化产品等4类。

所谓成立标杆产品,即完全以自有资金快速完成发行。例如,重阳投资旗下的重阳A股阿尔法对冲基金,作为自主发行的第一只基金,具备更高的战略意义。“很多大私募把操作业绩放在次席,赶着‘抢头彩’,最终目的还是为做品牌,提升影响力。”张彦认为,重阳意在打造资管平台,规模上肯定要做大,提高社会知名度、行业地位,提升投资者的熟知度和认可度。与此相类,期货基金等也有这种造品牌、冲规模的意图,毕竟募资方式是全部自掏腰包,净值披露没有公募那么透明。

除了完全自有资金认购外,也有部分私募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大客户资金为主,“低调”成立规模较小的试点产品,旨在进行新通道或新策略的小规模试运行。如世诚投资旗下的季和稳健套利、诚祥主题投资、诚明对冲策略3只基金。

此外,第三类私募自发成立“壳”产品也较受关注。私募公司以自主发行的产品投向其他现有理财产品,达到降低投资门槛、扩充小额投资者(300万元以下)名额的目的。如理成资产成立的理成MINI全球视野资产管理计划,为投向理成全球视野资产管理计划的子基金,可将投资门槛由500万降至100万元。

除了上述三类产品外,中小私募发行的产品仍以客户资金为主,这就是第4类阳光化私募产品。目前,这类私募又分两种,一是早已发行过阳光私募基金的成熟私募管理人,成立自主发行产品,更多考虑的是通道费用、投资限制等实际操作因素,如朱雀投资发行的朱雀灵活阿尔法一号等。

另一类私募管理人处于阳光化的转型期,通常以自主发行基金来迈出第一步。但鉴于自主发行基金的风险控制系统及交易系统尚在建设期,还达不到银行风控的标准,因此银行未介入自主发行基金的销售,私募管理人只能依靠自营客户及券商、第三方理财等销售渠道进行募集,规模一般不大。

网友(2):

私募发行又称不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发行证券的方式。私募发行的对象大致有两类,一类是个人投资者,例如公司老股东或发行人机构自己的员工(俗称“内部职工股”);另一类是机构投资者,如大的金融机构或与发行人有密切往来关系的企业等。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人,发行手续简单,可以节省发行时间和费用。私募发行的不足之处是投资者数量有限,流通性较差,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社会信誉。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发行几乎全部采用私募方式进行。我国法律对证券私募发行活动的规范正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