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户口本都丢失的情况下,应该让户口本户主带上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户口本,再户口本补办完成之后才可以身边办理身份的。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居民的户口本、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到户籍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
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补办户口本一般情况下,补办户口本不超过1周。
当你领取到户口本后,带上户口本及时到户籍的公安机关现场照相、指纹收集申请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需要急用临时身份证,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就可以领取,有效期是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