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别人的名额购房

朋友单位分房。单位同事有不要的。朋友拉线帮忙介绍了一套。给了他一些好处费。好处费是有名额但是人家不要房子,就等于是他的名额归我了。但是大概了解一下。房子5年不能过户。就意味着房子下来是他的名字。我又得掏首付。怎么才能保障我的利益。要公正吗?需要一些什么手续?5年,到时候天反悔了。房价又不好说。万一以后升值。就是觉得主动权不在我这。怎么保障我自己的利益。我们俩已经签了一份协议。就是他的名额归我的协议。好处费他也已经拿了。给了一半。房子下来后给另外一半!
2026年09月22日 02:2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房产证是甲的名字,如果甲将房屋擅自卖给别人,可能钱、房都没了。
2、可以签协议,约定五年后甲须将房屋过户过来,并进行公证,到时如果甲不承认,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依约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返还购房款,但甲擅自把房屋已经卖掉了,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3、可以与甲签订房屋抵押协议,并办理登记,毕竟出了钱,而房屋在甲名下,可以看成甲借款买房。但是,我国法律禁止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所以,很难通过抵押协议,在五年之后直接要求甲将房屋过户过来。但是,如果都不发生纠纷、闹到法院,到时候以房抵债的做法私下也可以。相对于签买卖协议的做法,抵押协议毕竟需办理登记,对于钱起码有保障,但房子能不能拿到就比较难讲。

网友(2):

信任危机的同事还是要信任,这就是君子协定,公正与不公正只是对薄公堂时的一枚砝码,不过可以公正的话还是公证一下更好;你的担心不多余,这种事早就出过,但不是人人都会见钱眼开,何况有朋友介绍啊。
再者,你是交全款还是贷款,贷款的话不是你的房你办理不了。如果交全款又是他的名下,房是你们住,你们可以以他借你们的钱买房名义,约定一个相对高的利息,签份协议,保证你的权益,有第三方证人共同签署。当然需你们商定,还有对方对你的信任程度。
真的不好说怎么办会更好!

网友(3):

公证一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