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属实的情况下把一个人干的坏事说出来算损坏名誉吗?

2026年09月21日 18:25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有证据就不算,没证据你知道也不要乱说,小心人家告你诽谤。其实主要还是是否犯罪,如果确定是犯罪行为的话,建议你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违法必究你懂的!

网友(2):

得饶人处且饶人。有没有损害名誉,你是要举证的,想好了。

网友(3):

不算损坏名誉

网友(4):

不算。捏造事实的才算。

网友(5):

特殊情况所决定的。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作为原告,只需证明被告所散布的言论严重贬损人格、破坏名誉即可,至于被告所散布的言论是否有事实依据,应该由被告负责举证。其理由有:  1、法律要判定是否有罪,要有切实的事实根据。在诽谤罪中,所谓的“事实”是被告说出的,每个人都应当遵守诚实这个最起码的道德准则,要对自己的话语负责,即所言必须一事实为依据,否则法律就缺少判定有罪与否的依据,无法形成一个逻辑上自圆其说的判定。  2、如果由原告来证明诽谤内容的真伪,那就违背了刑事诉讼中无罪推定的原则。  3、事实上如由原告来证明诽谤内容真伪,那所有的诽谤行为将不会成为犯罪,因为被告所述事实是不存在的,原告要在逻辑上证明其不存在将会有极大的难度,而由被告证明其存在无论从逻辑角度或是从事实角度,都是最容易的,这样会降低司法成本,尽快给社会一个结果,使为非作歹者尽快被惩处,还原告和社会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