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发的话月工资不必缴税,
30000/12=2500,适用10%的税率,(30000+2500-3500)×0.10-105=2795(税金)
如果可以月发3500的话,月工资也不必缴税,3500×12=42000
年终奖按60000-42000=18000
适用3%的税率,18000×0.03=540税金
可以少缴税
2795-540=2255元。。。
供参考。。
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的数据确定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例:3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30000÷12=2500元,适用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105,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0%-105=289595元。但是某员工12月份当月取得工资2500元,不足起征点,那么: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以上的计算,某员工12月份取得全年奖金30000元,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
(30000-1000)×10%-105=2795元(一次性全年奖金30000元,减去当月工资2500元而不足3500的部分,然后除12个月,仍然在超过1500元至4500元
之间)。
注意:这种计算方法每个人每年只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