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由于吼学生导致学生跳楼身亡,司法可否追究老师的责任?

2026年09月22日 20:10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可以追究

网友(2):

好好好听1给哈看计划和

网友(3):

1、在老师对学生吼叫,随后学生跳楼自杀身亡的事件上看,老师的行为并非直接导致学生的死亡,即便在间接因素之中,也存在学生的价值观念、人生观念的不健康因素与教师对其吼叫共同构成的间接因素。
因此,老师不构成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等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2、但是,老师对学生吼叫与学生的死亡存在一定程度的间接因果关系,但是并非应当属于间接因果关系之中的主要部分。起决定因素的,还是学生的心智、心里健康等方面的因素,也就是说面对别人的吼叫或其他伤害感情或自尊的行为,并非必然导致己方的极端自杀。按照常理来说,对于每个有着正常价值观念的人,亦并非导致作出自杀的错误悲哀抉择。
但是,教师还是应当对于自己的吼叫行为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因该行为必定系学生自杀的外在因素的导火索。
不过,该责任,应仅为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已。且不应是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该悲剧发生后,该教师必然会因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道德或学校内部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调离教师岗位应当是必然,可能还会涉及行政降级等的处罚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9条、1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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