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国论》中,“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个判断是以怎样的方式提出的?

2026年09月22日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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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开宗明义,起笔即提出了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论点,在阐述这一论点过程中,先用双重否定摒除了战争中强调客观因素(兵不利,战不善)的浅陋之见,既而又自为设问,针对“六国互丧,率赂秦耶”的错误论调进行了有力的驳解:“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从而使这一论断更加鲜明突出 2、“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和“苟以天下之大……在六国下矣。” 3、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