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奉献的境界,值得推崇,对子女没有什么好处。
遗体和器官捐献这种高尚行为鼓励措施
⑴成功实现捐献者,颁给福建省红十字会统一制作的《遗体器官捐献荣誉证书》。
⑵实现捐献器官的困难家属,可向省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经审核给予适当的救助。
⑶成功实现捐献者,其名字连同生前喜欢的一句话,可镌刻在三山陵园内的“福州市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石碑上。
⑷每年清明节前后,组织捐献者家属、医科大学师生、社会各界志愿者等前往“纪念园”开展追思悼念活动,向捐献者敬献鲜花,寄托哀思。
器官捐献
就是将身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人或者医学院校。这些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