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店通联是不是非法的?

2026年09月24日 04:37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拉人头赚取他的入会费,他消费你又可以得到分成,典型的传销。大家切记这种模式,无论名字多么好听,“项目”多么的“有前景”都是传销。羊毛出在羊身上!老年人们我们劝阻你的时候,别说我们懂什么!我们只知道,劳动所得我们安心。

分析如下:

1、从社会的大方向、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它的定性是互联网经济、分享经济。

2、从营销模式来分析:它是由跨界营销、众筹、资源共享等组合成的一种新的营销模式。

3、从战术的层面来分析:利用大数据分析作创收,利用时间杠杆原理来实现最终全额赠送的

目的,以团队合作的力量来达到最快战领市场的结果。

4、从生存能力的角度来分析:它自身运作能形成闭环,也有自己的造血功能(品牌价值、

分公司代理等)。

5、从资本市场:能借用金融杠杆、市值提升、股权转让、品牌价值输出等体现出来。

6、从企业的前景来看:以消费者的消费价值观来切入,形成消费趋势、朝阳行业或者产品。

网友(2):

拉人头赚取他的入会费,他消费你又可以得到分成,典型的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1]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2]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