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算交房了?

房款全部付清,但房产商当时无法交付初始登记证等,只给了个房屋钥匙,现在可以交付初始登记证了,房产商又以交款时间较晚要求支付房款利息(仅是一张签订合同前的打印通知,也没任何延迟交款支付利息等说明)。但购房合同明确规定,首付、续付以及最后交付时交清全部房款,实际缴款也是按此程序执行,但交清房款后至今还没拿到初始登记证,房产商认为交了钥匙就是交房了,但没拿到产权证(或初始登记证)即使拿到钥匙这房也还不是业主的。所以问题是:交了钥匙算不算交房了?房产商这样做算不算违约? (已经早就过了合同上规定的房产商交房的日期了) 请专业人士解答,谢谢了
2026年09月26日 17:0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交房和办理房产证是两回事。
楼盘经过竣工验收合同以后,即可交付住户使用,交钥匙就是交房。
交房是要经过业主验收的。验收以后业主满意,并在验收单上签收,才算完成了交房程序。
如果问的是交钥匙是否算交房,回答是肯定的。
至于支付房款利息一事,应该按合同办,无法提供明确答案。

网友(2):

这个问题得这样说,房产商是否把钥匙给业主了并不等于交房了,有个程序问题。
首先是单体或整体(如综合小区)建筑通过了地方的建委或相关主管部门的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业主入住(这里的交付含有两层意思,一是行政管理程序的综合验收,二才是交付钥匙给业主,看看有没有需要整改的地方,如卫生间和厨房是否渗漏等)。
其次,在开发商交付房屋给业主后,90天内,开发商应配合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就是说的办理业主的分户产权证和土地证。
这样的过程完结后,才是完整的交房程序。

网友(3):

算,房产商把钥匙交付买家钥匙,算交房,虽然有一些人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没有及时拿到房产证,但在交付你钥匙之后,你有权对你的房屋进行装修,入住,管理等,如有物业接管,即便你不入住,也应该从拿到钥匙后开始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房产商的做法有不妥之处,应该心平气和,协商协商再协商。

网友(4):

当商品房已经竣工,并且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后,开发商会书面通知购者办理交接手续。在进行交接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表两书。

网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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