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假设商品1元一个,一共100个,也就是原价100元。加价40%,也就是1.4元一个,一共价值140元。当回收成本90%的时候,也就是回收了90块钱,也就是买了90/1.4=64.2857个商品,还剩余100-64.2857=35.7143个,剩余的商品打八折。
如果是进价的八折:35.7143*1*0.8=28.57144元。最后的得利:90+28.57144=118.57144元。利润是18.57144元,利润率为:18.57144%。
如果是加价后的八折:35.7143*1.4*0.8=40.000016元。 最后得利:90+40=130,利润率为30%。
设进价为单位1,则销售价为1+40%=1.4
成本90%,则销售了:1*90%/1.4=9/14(14分之9)
8折价为1.4*80%=1.12
即余下5/14的售价1.12
则总利润为:0.12×(5/14)+0.4×(9/14)=4.2/14=30%
原来利润为:40%
则实际利润是原来的30%/40%=75%
答:当全部商品售出后所得的利润是原利润的百分之75
(1+0.4-0.9)*0.8-0.1=0.3(现有利润)
1+0.4-1=0.4(原利润)
0.3/0.4=75%
设进价是x,有n件则
[(n-0.9n*x/1.4x)*0.8x+0.9nx]/1.4nx=0.85
即使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