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偷税漏税和私设小金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
“ (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因此,你符合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应于次月15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建议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