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最新的。下面是10年的,现在只会更高。经市政府十三届三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鸡西市本级城市低保标准由194元/人、月,提高到230元/人、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900元/人、年,提高到1200元/人、年。两项标准提高幅度分别达到18.5%和33%。三县(市)也分别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175元提高到月210元,提高幅度达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