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郑晋两国铸刑鼎公布法律所引起的争论

怎样看待郑晋两国铸刑鼎公布法律所引起的争论...
2026年09月24日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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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由于当时的政权性质、政治体制及统治需要,各级宗主贵族为了维护其宗法等级制度和世袭法律特权,往往保持法律的秘密性和威慑力,因而从不向社会公布成文法的具体内容,而是利用“醒不可知,威不可测”的神秘性质,对法律制度进行垄断控制,“议事以制,不为刑辟”;“临事制刑,不豫设法”
而随着春秋时期的“礼崩乐坏”和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动,一些新兴统治者为了自身利益,迫切需要摧毁旧宗主贵族世袭的法律特权,彻底摆脱宗法等级制度的束缚,实行“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法治”原则。这就要求摧毁旧贵族对法律的垄断地位,打破法律制度的秘密状态,增加其公开性与透明度。
而两国“铸刑书于鼎”表面上是对成文法的公布,而实质则是封建等级制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