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互动。在现代社会中,在某种特殊场合下会发生一种无规则的、以当时的场景为基础的互动现象,如时尚、赶时髦、骚动等。社会学家将这种缺乏组织的一群人受到某一因素的刺激或影响而形成的众多人的共同行为称为集体行为或集群行为。广义地说,凡属社会互动过程中众多人的共同行为都是集体行为。
特征
1、人数众多。它是同一时间内采取相同行动的许多人共同做出的。
2、无组织性。它通常是自发的、非理性的,变化无常的,很少处于均衡状态。
3、自发性:参加集合行为的人都是自愿的,整个集合行为在人群聚集场合情绪相互感染,一哄而起。
4、狂热性:集合行为中的成员情绪缺乏理智,往往采取奔跑、呼叫等感情冲动的非常规方式。
5、短暂性:集合行为持续时间短、聚散快,其目的主要是应付突发性事件。
6、行为者相互依赖。集合行为中,个人都不是独立地行为,而是与他人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
自发性,即不是有组织的群众行为;
狂热性,每个人大多情绪激动,缺乏理智,感情发泄似乎成了目的,即科塞所说非现实性冲突;
非结构性,既不遵守旧的行为规范,也无新的固定的行为规范,还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
过渡性,要么发泄完减轻了内心紧张了事,要么找到新的规范并使之制度化,要么转化为有组织有领导的社会运动。
参考南开杨心恒等编的《社会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