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要看当初的协定了,是月结日结还是定期结算。当初如果未说明,用工结束就可以要求结算以及明确支付日期。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按照劳动法之规定,公司不给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但双方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