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张收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几天前。我妈妈被某商店游说买了一台保健方面的治疗仪。销售人员说是日本原装的。价格44300元。当时我妈妈付款29300元。 收据上写了“已收定金29300元”。 但是我发觉这治疗仪根本无所谓的这么高的治疗效果。怀疑销售人员有欺骗我妈妈的。货我们还没有收到。因为我妈妈也未交齐钱。我们现在一定要商家全额退钱。我们根本不可能买这么贵的产品。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这收据到底还有没有法律效力?请专家指教啊。急。。
2026年09月20日 00:44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收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出具的,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网友(2):

首先定金是不可以超过20%的
收据当然是有效的,这种商品买卖合同买方是可以随时撤销合同的,全额退款。至于对方是否有欺诈不论,若有欺诈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不行就诉讼吧,买东西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