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有借收取电费的机会,来挪用公款或有贪污行为的话,你不必怕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也得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才能定罪名,你直接就跟电业局索要,不行就找媒体,再说了,如果电业局拿那个说事,他不是一个法律关系,电业局应当另行告诉,所以在这个案件当中顶替不了,因为你这个是基于人身关系而获得的补偿,跟电业局的收取电费没有必然的关联性,所以如果没有那么不好的行为不用怕他,现在是身正不怕影子斜,什么年月了,检察院还敢这样执法,你就问他是否想成为下一个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办案人,实在不行你就告诉他,要上访告状,反正中央巡视组遍地都是。
这是两个问题,首先您父亲因公致残,已经构成工伤,劳动仲裁结果必须执行,如果不行,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二关于电费的事,根据您的描述不是很清晰,是电费您父亲收上来没有交给单位还是用电户拖欠电费,要是第一种情况您父亲确实可能涉嫌犯罪,但第二种情况则不然,用电户不交电费和电工没有任何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