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要求:1、固定资产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考虑弃置费用。2、每年复核一次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如与原来估计有异,按照未来适用法处理(原来用追溯调整法)追溯调整法折旧(设预计使用寿命延长)借: 折旧 所得税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新的准则优势在于,通过延长或缩短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调增(减)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