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现在做这种事情的,一般都是在钻法律法规的空子。
举个例子,前两天看了个手机的电视广告,卖299元,有N多种功能。看他推销的样子,好像买了那个手机,所有的家电都不用买了一样的。而广告也利用了人们思考问题是容易顺理成章的思路。而造成了一种卖方思路与买房思路不一致,造成了消费者期待不能得到满足的现象。这时就需要我们消费者多想一想,一个连顿饭钱都不到的手机,其各子功能能比独立的数码产品好?
其实只要我们掌握“只有广告里面写的才是真的,其他我们自己任何的理解都是不存在的”这个原则,才能更好的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这个就是你的观点了,在电视上的购物广告并没有欺诈行为,这是一种心里推销方式,你要是了解他的东西你就知道这个东西不是那么好,但你要是不了解呢,你就很解得这个东西这么好啊,想买了什么的,事实上他所说的功能的确有,本已淘汰的功能,不了解就以为这个东西这么先进啊,
我也有此疑问,监管部门干什么吃的?电视台没有责任吗?
从明年1月1日起,国家广电总局禁令各个上星卫视禁播购物广告
有机构啊,但是中国广告整体来说都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