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实施盗窃最后一次发现抗拒抓捕,如何认定

2026年09月03日 07:10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犯抢劫罪,抢劫一次的,或者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友(2):

应该属于抢劫,《刑法》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需要指出的是,抗拒的对象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是失主,其他人也可以是抓捕的主体。

网友(3):

可以累计处罚,抗拒抓捕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脏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爆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