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不还,我有他身份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他欠我钱不还,结果现在他在人间蒸发了,手机也停机了,没有欠条。但是他的身份证押在我这了,请问各位大虾,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身份证是二代的,真实的。钱我是不打算要回来了通过身份证能不能给他制造些麻烦?
2026年09月24日 22:34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说的是两码事。
欠债要还,但与他身份证没关系。你无权扣押任何人的身份证。再说,你拿他身份证一点也没用。
如果你扣押了他身份证,那么你已经违法了。如果你用他身份证去开户手机卡或银行卡,那么你就违反更深了。造成后果,该你自己负责。
现在要解决的是还钱,那么我想知道,是为什么欠你的钱,有证据没有。
如果有借条,那么你可以到法院告他。如果有证人证词,你也可以到法院告他。但如果是非法律支持的项目欠钱,(如赌博债,毒资。。。),那么法院也不会受理。如果没有证据,更加不要打官司。
就算受理了你的起诉,法院也不一定能帮你要回欠款。他们也要找到人或找到他的财产,才能执行到位。
所以,碰到这种事,如果钱不多,就自认倒霉。
如果数量很大,那就看天命,说不定哪天让你再碰到他,他有刚好发了财,你就有了机会。
最后,让他不好过这个话,只能留在心里,不要拿出来说。你没做到,说出来也没意思。你做到了,你的话就成了人家的把柄,小心!!!
最后,祝你好运!

网友(2):

如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维权。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网友(3):

看他的身份证能不能够去抵押一些钱财。

网友(4):

太过分了……现在怎末还有这种人!!劝你报警……(哦,对了。他欠你多少钱啊?)由他身份证还不好找人啊!?希望我说的话能帮助你!

网友(5):

呵呵,身份证可以补办。你还地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