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
发物中如鸡、蛋类、猪头肉等对人体而言为异体蛋白,这种异体蛋白就可构成过敏源而导致人体发病。鱼、虾、蟹类本身就含组织胺,而组织胺可使血管通透性增高、微血管扩张、充血、血浆渗出、水肿、腺体分泌亢进及嗜酸性白细胞增高等,从而导致了机体变态反应,即过敏反应,诱发皮肤病,如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发热等。有的高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1、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银杏、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驴肉、獐肉、牛肉、羊肉、狗肉、鹅蛋、鸭蛋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且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应该是发性
食物“发性”是食疗学的一个特殊概念,正常情况下,每一种食物都有其特有的性味,而食疗营养师正是运用这些性味,通过辨证施膳,来达到治病、防病、调养的目的。如果忽略了食物的这些特性,就能诱发疾病,引动宿疾;如果在生病服药、或病后调养期间,进食了与药相反或与病性相因的食物,就能削弱药力,加重病情。这就是食物的“发性”,这种具有发性的食物,又叫“发物”。这里的“发”有“与身为害”意思。
就是发寒发热之物。有很多的。主要是
1、菌类 所有的都不可以吃
2、海鲜类 依然是所有的
3、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其他基本没问题。多吃冬瓜排骨汤
4、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等
5、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等
红肉:牛、羊、驴、兔肉等。
海鲜、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