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忙!银行利息问题!

1995年我家的政府借了我家10万元,当时是以利息两分半计的。前年打了官司胜诉了,但政府一直以没钱为借口至现在2006年都没还钱。只是在几年前还了我家几千元利息。问题一:政府给的利息“两分半”会高吗?如果我家要拿回本金和利息,能以两分半的利息算吗?问题二:对于那中利息超过了银行太多的利息,法律上一词怎么说呢?
2026年09月26日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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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

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4倍的,就不算高利贷,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