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客户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原商贷合同、他项权证或期房抵押证明、原商贷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提出商转公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
2.管理中心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决定。
3.在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后,客户到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好担保等相关手续、签订担保合同。
4.及时偿还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与原商贷差额部分。
5.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