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备用金不可以转到个人卡的,备用金应当通过填写取款单或者现金支票的方式去银行取现,然后把资金放在单位出纳处才是的。如果是已经从基本户取出来的备用现金,可以存到出纳的个人账户支取使用。如果是已经从基本户取出来的备用现金,可以存到出纳的个人账户支取使用,如果是从公司基本户转个人户的话是不行的,个人户只能对公账户,不能转账入个人户。备用金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报销费用支出,其使用范围为:除工资统发项目外的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其他确需支付现金的支出等 。
备用金管理原则 :
1、专款专用原则:备用金必须在使用范围内使用,不得挪用;
2、时效性管理原则:项目备用金的时效为六个月,材料备用金的时效为一个月,养护备用金的时效为六个月,临时备用金时效为一个月;
3、权责对等 责任连带原则:部门经理为备用金的保管人,保管人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下属借用备用金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借款标准,并督促其及时办理报账手续,保管人对备用金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转私是税务监管的重点,但是如何合理合法又合规进行公转私呢?本文将集中介绍 8 种方式。
一、发放工资及奖金
给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以及临时性员工都通过公司发放工资及奖金,但是必须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因为对于工资薪金公司有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同时,法人及股东也可以在公司领取工资。可以根据自身的贡献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适时调整工资薪金额度,并合理设计年终奖,达到税负成本趋于合理水平。
二、费用支出报销
公司老板或者员工给公司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给公司垫付费用了,可以凭发票来进行报销。
根据国税2018年第28号:
如果对于小额零星的交易,单次不低于 500 元,可以凭收据进行支出报销,所以老板们对于小额零星的交易无法获取到发票的,可以凭收据进行报销支付;
对于大额的支出的,在汇算清缴前都无法获取到发票的,确实属于公司经营性支出的,可以进行报销支付,但需要在汇算清缴做纳税调增,不允许抵扣企业所得税。
三、公司个人股东分红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自然人股东从公司获得分红,无论金额大小,税率统一为20%,当老板们想短期内一次性从公司拿走很多钱,那么分红就是一个不错的方式,虽然税率是 20%,但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四、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
根据国税 2018 年第 28号公告,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需个人提供税务代开的发票,同时公司需要给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方可进行税前扣除。
因此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索取发票,并按照 20-40% 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支付个人房东房租
很多小微型企业是从个人房东租赁的办公室,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不知道可以通过公司进行支付并让房东在税务代开发票。
首先,公司与个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房产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但以上海为例,月租金不超过 10 万的情况下,出租房屋的增值税是免增的,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核定,总的税费为 2.5%。
其次,如果个人房东不愿意承担开具房屋租赁的发票,建议老板们自己来承担。因为没有发票,需要缴纳 5% 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房东还是不愿意配合开具发票的,建议保留相关租赁证明,直接通过公司进行支付房租。
千万不要老板个人垫付房租,公司再转给老板个人。
六、支付个人赔偿金
公司因工伤补助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跟员工签署好相关协议后,是可以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个人的。
根据财税〔2012〕40号,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2018〕164号,支付员工的离职补偿金或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当地平均工资的 3 倍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虽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还是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的。
七、股东借款
股东可以从公司借款,但是如果是没有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借款期限不要超过 1 年。
根据财税〔2003〕158号文件,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投资者,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红利分配,需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从个体工商户采购货物或劳务
由于个体工商户在税务地位上按照自然人来对待的,因此税务没有要求个体户需要开设对公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因此,我们从个体户采购的时候,可以支付给个体户的经营人个人账户。
需要格外关注的是:个体户是虚开发票的重灾区,跟个体户发生相关交易尤其是大于 5 万元以上的交易,一定要保留相关业务证明资料,同时保证“三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