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身份证是有一定有效期限的。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16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20年,长期。其中,16至25周岁的,身份证的有效期为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是20年,46周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是长期的有效。
那么,身份证到期了,可以不带户口本,直接拿着旧身份证去办理吗?
当然是可以的。
现在全省各地的公安机关都实行便民政策,能办理的情况下,不让老百姓多跑一趟。本人带着旧的身份证到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就能够查询到户籍信息,因此现场就是直接可以办理的。
如果是其他人代办理,需要本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本人的旧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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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到期了,不带户口本,只带旧身份证,可以补办。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如下: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为户口簿、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公民领取居民身份证后因犯罪被挽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证由执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机关收缴归入本人案卷。当被处刑罚或者被批准劳动教养时,其居民身份证由人民法院或者批准劳动教养的机关交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保存。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时,由执行刑罚或者劳动教养的机关将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已满,申报换领新证。不回原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换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到期了,如果在常住户口所在地,需要本人带户口本去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身份证到期了,如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可以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去公安机关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换领。
身份证到期了,带上旧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申请换证,另需缴纳20元工本费(含照相费),照相完成后就OK了。领取身份证加急的在15个工作日内,正常情况下为20个工作日,最迟不会超过60个工作日。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居民要申请身份证的话要填写申请表还要提交户口本。如果公民的身份证到期、更换姓名或者是证件严重损坏的话,应该换领新证。一般来说要在有效期结束前三个月之内,就要到派出所进行更换,并且在十五天之内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