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产权问题通过协议,相关人员都签字认可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放心可以通过公证或过户解决。但既想得房子,又不想赡养老人尽义务,这是没道理的,而且如果拥有房子就是与岳母跟谁过是一个前提条件的话,也没有其他选择。其实真的老人跟你们居住或老人仙逝,其他子女不会完全不顾母亲养育之恩不闻不问的。
老人的房子属于老人的财产,可以立遗嘱,所有子女都签字,公证,将来给你们一套房子。
要注意的是,
1、不要把赡养问题和财产问题混淆,两件事分开来说。所有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否则,没财产的老人都咋办?
2、你爱人家里人指的具体是谁,五个孩子呢,赡养老人都有份,不能都推给一家。到时候房子分下来,好几套呢,不止你家得着了,其他人呢?其他得了房子的为啥没有赡养义务?
3、要考虑具体问题,一个84岁有病的老人,大概率得一个人专门伺候,还会打乱所有的生活习惯,一天两天好说,日子长了,很难坚持。
4、面临拆迁,还没拆呢,就是空口画了张饼。伺候老人得套房,这天大的好事其他姐妹怎么不担下来,非便宜你们呢?
最重要的是,有儿子在,让女儿养老可以理解,但是连送终都推给一个女儿,你觉得是正经人家能办的事吗?
一是老人在的时候完成过户,这样最踏实,二是和哥哥姐姐去做遗产继承公证,前提是老人立下遗嘱房子归谁,其他人放弃继承,说实话这类纠纷非常多,也不好控制,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你们也要有反悔的心里准备。
签个协议吧,作为子女能把父母完全抛给其他人管,说明人品都一般,这种,后面反悔几率很大。
口头协议没有任何作用,如果您岳母去世了而且没有留下公证过的遗嘱,到时候只要有人提出异议,那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均分。如果其他人放弃继承,那您妻子继承并缴纳遗产税,具体多少根据地方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