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乙灌醉将乙的1000元拿走,为什么不构成盗窃罪?那么又构成其他罪

2026年09月25日 22:43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甲将乙灌醉将乙的1000元拿走,涉嫌抢劫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网友(2):

构成抢劫罪。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乙灌醉使其失去反抗能力,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网友(3):

关键要有证据。

网友(4):

不是盗窃罪?理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