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这笔钱,应该父母妻子儿女平分。保险金直接给受益人,这属于他丈夫指定的。其他的家产,按照对半的原则,先分一半给女方,另外的一半是父母妻子儿女平分。至于孙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父母,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一方没有做到监护人的责任,那么爷爷奶奶可以以证据去申请监护孙子,如果女方做到了对孩子正常监护,那么除非她放弃监护权,否则是很难改的。不过爷爷奶奶有权利去看望孙子。
我的意见是,既然女方贪钱,那么就和她商量,索性把钱都给她,换个孙子的抚养权。当然,前提是爷爷奶奶家本身殷实,无所谓这点钱。
赔偿金是他的父母,妻子,儿子平分,这是法律规定的,这三代不分先后次序。
继承人第一顺序是父母,妻子,儿子,这三代关系的继承资格是一样的,不分先后,三代平均分,这是法律规定的。
媳妇年轻,老人老了,这需要酌情的,多数法院一般都是根据法律条文判罚的,很少会根据实际情况判罚。
没监护资格的当然没抚养权,这不是谁愿意不愿意的事情,法律规定是先父母后其他亲属,除非老人孙子的母亲放弃,才能轮的到老人。
农村的房子,要看具体的产权,如果产权是老人的,媳妇当然要不了,不过以后她可以以孙子的名义在老人不在了去要,因为孙子和老人是爷孙关系,一般的遗产在没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都是由亲属继承,老人没儿子没女儿,就一个孙子,除他没人继承,就算还有旁系的亲属,也是要在孙子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继承。
老人的未来如何谁也不晓得,不过可以和他媳妇商量,对老人的以后如何安排,虽然在法律上并没有绝对的规定要她赡养,但是考虑到实际的情况,她是应该作出一个态度的,不过如果她不做表示,法律也无法处置她。
你说的情况我已经清楚了,虽然我也和你一样,对她媳妇的行为比较愤慨,不过从法律上她确实能站的住脚,稍微能拿来说的就是老人的孙子占10W不合理,应该是18W三代平分的,至于其他的都是合理,如果老人想要抚养权,只能去和媳妇商量,或者达成一个协议,保证老人能经常的见到孙子,而且在媳妇再婚后,孙子的抚养权归老人。至于钱怎么分,除非她媳妇主动让出一部分,否则不可能多分。我的意思是,叫老人找上村里面比较有威信的,或者找让女方比较服气的人去和她商量一下,考虑一下老人的情况,适当的对老人一些照顾,毕竟她和人家儿子夫妻一场,尽量的通过协商解决。不要指望法律,在法律上媳妇没什么事的,如果非要去用老人的情况作为判罚依据,上述消耗的精神也多,拖的时间也会很长,而且希望也不大,在实在不得已情况再去考虑用。可以和媳妇商量好,满足老人的部分心愿,老人百年后,房子给她。
另外老人可以拿孙子获得的钱说话,为了保证孙子得到的钱不被媳妇挪用,要求媳妇写下保证,并且将钱放到一个双方认可的地方,比如用钱买房保值,或则买长期的国库券之类保值的东西,在孙子18岁后交给他自己处置,如果在这之前,媳妇需要动,就要老人的认可,或者得钱而放弃抚养权。
1,这笔抚恤金应该由父母妻儿女平分。保险金是要直接给到受益人的,这个丈夫指定没异议的。
2,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人。
3,然后其他的财产一般来说媳妇先拿掉一半,剩下另一半财产要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孩子,配偶,父母,这几个人来平分。
4,没监护资格的当然没抚养权,这不是谁愿意不愿意的事情,法律规定是先父母后其他亲属,除非老人孙子的母亲放弃,才能轮的到老人。
5,但是老人有探视权的,可以和媳妇协商,多久一次让老人看看自己的孙子,毕竟血浓于水,儿子已经不在了,也没有其他孩子,就剩下最亲的孙子了,应该让两位老人经常的能看到自己的孙子,希望媳妇能够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考虑两位老人的感受。
5,以后老人的养老问题,建议可以找个中间人或是媳妇的亲戚通个气做下来商量一下,是否可以多给两位老人多一些费用,安排好二老以后的养老事宜。毕竟都是一家人,要懂得尊重和赡养老人。
这个是婚前财产,她不会来抢的 你放心了她也没有说啥,说明她是懂法律的。
法律规定就是这样的你改变不了,你觉得有疑问那是你不懂法律!
要抚养权干嘛呢?他儿子是去世不是离婚,明明孩子有妈,让爷爷奶奶养,这是什么逻辑?
儿子去世怎么搞得儿媳妇跟公婆分家一样,难道不是一家人了吗?
农村的观念真的有时候难以理解!!儿子的去世也不是儿媳妇害的,你也要站在儿媳妇的角度考虑下,她自己老公去世以后一个人带孩子也是不容易的。
如有帮助请采纳!!
如有疑问继续追问吧!!
不幸的他因何身亡,你没有将清楚哦。所以,法院是否有错,不便评判。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抚恤金可以被继承,也可以不被继承,要看死亡的原因啊。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死亡时,定期按一定标准发放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的抚恤金,直至受供养人成年或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这种抚恤金是发放给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的,因此,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不能作为死亡职工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抚恤费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公民,肇事单位应给受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一定数额的抚恤费。这些抚恤费是发放给受供养人的,属于受供养人的财产,而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以遗产继承的方法分割。
3、因革命军人致残、牺牲而发放的抚恤金依照我国兵役法的规定,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残废军人抚恤证和一次性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是发放给残废军人的,属于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可以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的,我国兵役法规定的应由国家一次性发给家属一笔抚恤金;其家属无劳动能力或者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的再由国家定期发给抚恤金,这些抚恤金属于军人家属所有,军人死后不能作为其遗产处理。
此复
法院判的没错啊 就是这样分的 保险受益人指明了是你儿媳妇 保险金当然属于她的 你们是分不到的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都是均分 遗产则是首先配偶拿一半 剩下的一半由配偶 父母 子女三方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