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来监接见必须持有效接见通知单和身份证,16岁以下人员凭户口本到监狱候见室登记处进行登记。
(1)主体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
(2)证件条件。
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3)时间条件。
这一条件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
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判决生效后,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
注意:
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
罪犯亲属会见,只限于其直系亲属和有供养关系亲属。会见时必须持身份证和基层政府或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关系证明,在规定的时间,按指定地点会见。
罪犯亲属会见,宽管级罪犯每月二次,普管级、考察期罪犯每月一次,每次会见亲属不得超过3人,严管级罪犯每二个月一次,每次会见亲属不得超过2人。
亲属会见要协助监狱做好罪犯的帮教工作,不准谈论不利于罪犯改造的言论。如有有碍罪犯改造的言论,规劝不停的,监狱将终止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