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税2、增值税3、土地增值税4、个人所得税(提供发票原件的,按照(成交价-相关成本)*20%;不提供原购房发票的原件的,按照成交价1%交纳;出售购房时间满5年的家庭在四川省内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数);5、印花税(住房暂时免征)、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
一、卖方应缴:
1、个人所得税:
①房产证满5年,唯一住房,免征;
②房产证满5年,不是唯一住房,房屋交易总价×1%;
③房屋交易总价×1%
或
差额×20%。
2、营业税:
①房产证未满2年,房屋交易总价×5.55%;
②房产证已满2年
面积≥144㎡,盈利部分(差额-税)×5.55%;
面积≤144㎡,免征;
③商铺,差额×5.55%。
二、买方应缴:
1、契税:
①普通住宅、唯一住房
面积≤90㎡,房屋交易价格×1%;
90㎡≤面积≤144㎡,房屋交易价×1.5%
面积≥144㎡,房屋交易价格×3%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首套房、商业投资性房产,房屋交易价格×3%
三、买卖双方:
1、印花税:
计税价格×0.05%;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